近日,中央文明办发布2021年7月“中国好人榜”,其中,我县邓小春获评见义勇为类“中国好人”。
邓小春,男,汉族,1945年3月出生,系原国营七九二厂职工,退休后居住在高安镇协合村一社。在平时生活中,他热心集体事务,为人处事善良正直,乐于助人,在当地口碑很好。先后被评为“垫江县见义勇为英雄”“垫江县感动人物及身边好人”“重庆好人。
2020年11月18日上午,一辆装满石料的电动三轮摩托车因突发故障失去动力,从协合村黄龙寨的陡坡上迅速向途径此处的村民徐兴贞(女,87岁)滑去,徐兴贞被吓得手足无措,千钧一发之际,一旁施工的邓小春挺身而出,冲上前去一把推开徐兴贞,自己却因躲闪不及被车辆撞下陡坡,造成双肋十九处骨折,整个胸腔多处骨折错位,住院治疗近1月,而徐兴贞仅头部受轻微外伤。目前邓小春的身体还处于康复期。
在危险面前,邓小春临危不惧,奋不顾身,舍己救人,及时挽救了老人的性命;危急关头,他用行动诠释了一个普通居民见义勇为、救急救难的大爱精神,彰显了一个平民好人的崇高品质,为他点赞,向他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