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病毒疫苗完成了第一剂次接种,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还能不能接种第二剂次?
1.接种第一剂次新冠病毒疫苗之后,恰好偶合慢性疾病发作或者患上了感冒、疱疹等急性疾病。对于这类情况,应该首先对疾病加以控制、治疗,等发作期过了,或者慢性疾病控制稳定了,可以继续接种第二剂次。
2.完成第一剂次后出现发热、轻微皮疹等不良反应。新冠病毒疫苗常见不良反应的发生情况与已广泛应用的其它疫苗基本类似,主要为接种部位的红肿、硬结、疼痛等,也有发热、乏力、恶心头疼、肌肉酸痛等。通常这类反应会随着时间推移自行消失,无需特殊处理,第二剂次也可以照常接种。
3.接种后出现过敏性休克、喉头水肿等严重过敏反应,第二剂次不能接种。
第一剂次接种完成后, 第二剂次不能及时接种要紧吗?
目前推荐新冠病毒灭活疫苗两剂次最佳接种间隔在3到8周。接种点会结合疫苗的供应情况和每个人接种第一剂的时间合理安排第二剂的接种时间。如果因为特殊原因不能在8周内完成第二剂次接种,也别担心,及时完成第二剂补种就行,不必重新一轮接种。
不接种第二剂次会怎么样?
疫苗的免疫程序的确定是基于研发阶段和临床试验阶段的结果得出的,以获得最佳的安全性、免疫应答效果和免疫持久性。未完成全程接种,难以获得最佳的免疫应答效果和免疫持久性。
在外地接种了第一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可以在渝接种后续剂次吗?
在外地完成第一剂次接种后,接种者可以凭外地的接种记录,根据接种点的安排按照推荐的间隔(新冠病毒灭活疫苗2剂间隔建议≥期3周,第2剂在8周内尽早完成)完成后续剂次的接种。对未按程序完成接种者,建议尽早补种。
不同厂家的新冠病毒疫苗,可以替代接种吗?
根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现阶段建议用同一个厂家的新冠病毒疫苗完成全程接种。如遇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无法继续供应、受种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无法用同一个厂家的疫苗完成全程接种时,可采用相同种类的其他厂家的疫苗完成接种。这种不同厂家同类型疫苗替代方式在狂犬疫苗的应用方面已有先例。目前我市应用的北京生物和北京科兴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第二剂可相互替代。智飞龙科马的重组蛋白CHO细胞疫苗第二剂、第三剂不能用其他厂家的疫苗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