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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4集体3个人获“五一”表彰

发布日期:2021-04-29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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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一”前夕,我县4集体、3个人获“五一”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

  据悉,今年“五一”表彰适逢“十三五”收官、“十四五”开局,全国、全市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的表彰都适度扩大了表彰规模,增设了劳动竞赛表彰项目,同时评选工作继续坚持面向基层一线,重点向产业工人倾斜,来自基层一线的劳动者占奖章总数的58%,所有推荐对象都经所在单位民主推荐,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推荐对象经过了基层公示、省级公示和全国公示(部分)。旨在通过评选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团结激励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爱岗敬业、争创一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贡献智慧和力量。

  我县获重庆五一劳动表彰的先进集体是:重庆渝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工人先锋号:垫江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打击传销与规范直销执法大队;重庆川久食品有限公司热干组;重庆中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智能装备制造车间。

  我县获全国五一劳动表彰先进个人的是: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董宇(重庆垫江水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全国五一巾帼标兵:李春梅(重庆市垫江县人民医院消化内科护士长兼内科片区护士长,主管护师);重庆五一劳动奖章:黄波(重庆市垫江中学校党委书记、校长)。(记者 冯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