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全市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公布,我县7名脱贫攻坚先进个人、5个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分别入选全市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拟表彰名单。
据悉,本次全市脱贫攻坚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共计615人,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共计400个,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各区县、各部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拟表彰对象,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表彰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其中,我县入选全市脱贫攻坚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分别为:谷海军,垫江县沙河乡安全村村民;王 固(女),重庆汇钜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邓祖保,垫江县曹回镇徐白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国明,垫江县包家镇甄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唐 政,垫江县白家镇观斗村驻村工作队队长兼第一书记,垫江县委办督查科科长;胡 超,垫江县裴兴镇党委副书记;陈 鹏,垫江县农业农村委副主任。我县入选全市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分别为:垫江县高峰镇红星村党支部、垫江县五洞镇卧龙村村委会、垫江县砚台镇太安村驻村工作队、中共垫江县大石乡委员会、垫江县住房城乡建委。(记者 周华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