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县与大竹签订《生态共建环境共保合作协议》,建立信息互通共享、联合执法监督、突发环境事件联处等6项合作机制。
协议明确,垫江大竹双方将以“环境优先、预防为主、属地负责、相互支援”为合作原则,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加强联防联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维护区域生态环境安全,助力建设明月山绿色发展示范带,共同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具体合作上,双方将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定期研究讨论生态环境联防联控重点工作,通报合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工作措施和要求。将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加强边界敏感区域建设项目审批情况、有关污染防治工作进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大气高架源排放监管、企业环境信用等信息共享。将建立共同推进生态环境建设机制。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协同推进长江上游生态保护与修复,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协调推动“三线一单”实施,统筹推进山水田林湖草系统治理。将建立联合执法监督机制。重点打击各种跨界水污染、大气、固体废物违法转移等环境违法行为,并相互通报联合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将建立突发环境事件联处机制。加强跨省界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将建立污染纠纷协调机制。对跨界污染纠纷,相关方对两地交界处环境污染情况联合开展现场检查。
据悉,垫江大竹《生态共建环境共保合作协议》的签订,标志我县实现了与广安市、大竹县、邻水县等毗邻区县生态环境领域合作机制建立全覆盖。下一步,垫江将与广安、大竹、邻水生态环境部门一起,不断提高合作广度和深度,协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应对气候变化等重大战略,深入开展污染联防联控、产业合作、联合执法等重点工作,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维护区域生态环境安全。(记者 何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