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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中小学将开展课后服务

发布日期:2021-03-15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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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1日,记者从我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县中小学将开展课后服务,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按课时缴纳课时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课时3元。

  据了解,各校开展课后服务时间总体上与机关事业单位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上学日下午正常放学后进行,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家长需求等弹性确定。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周期,小学每天下午最多安排2节,初中每天下午安排1节,但农村小学不能晚于17∶00,城区小学不能晚于18∶00。校内课后服务对象为本校在读的自愿申请参加的学生。同时也将切实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家庭学生等生活困难群体接受课后服务。实施范围是全县义务教育阶段的公民办学校(即小学和初中),幼儿园、高中学段暂不开展课后服务工作。

  各学校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基础+特色”的思路,充分挖掘资源潜力,因地制宜设计课后服务项目,注重学生个性差异和兴趣培养,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可组织开展作业辅导、阅读、体育、艺术、科普、书法、手工、劳动体验、安全演练、公益讲座、法制宣传等活动,学生自愿选择项目。不得集中补课,小学每天课后服务的作业辅导不超过1节,初中每周作业辅导不超过课后服务时间的二分之一。初中、小学收费标准为每生每课时3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家庭儿童减免课后服务费用。(记者   代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