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记者从县教委获悉,2021年春期起,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含高中),可本着自愿原则,实施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以满足学生和家长对课后服务的需求。
据了解,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全县中小学场地条件和管理服务的优势,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通过作业辅导、自主阅读、艺体、科普、劳动体验、安全演练、公益讲座、法治宣传等课后服务指导活动,帮助家长解决放学后接管学生的困难,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具体工作中,课后服务时间安排在上学日下午正常放学后进行,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家长需求等弹性确定。但在每天课后服务的结束时间上,农村小学不能晚于17:00,城区小学不能晚于18:00,且小学每天下午最多安排2节,初中每天下午安排1节。
此外,校内课后服务对象为本校在读且自愿参加的学生,同时切实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家庭学生等生活困难群体接受课后服务。课后服务内容实行“一校一案”,由各学校根据本校场地、人员、资源及家长需求等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报县教委审核备案。
收费标准方面,初中、小学每生3元一节课,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家庭儿童实行减免。补助标准方面,将向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发放适当补助,补助标准为每节课50元。(记者 何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