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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发布日期:2021-01-14 15:14

  1月12日,记者从县生态环境局获悉,截止2020年12月底,我县应于2020年销号的70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达100%。

  据了解,我县始终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重大发展任务、重大民生工程,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制度、最有力的措施,通过聚焦典型突出问题,理顺整改工作体制机制,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整改工作。

  其中,在理顺工作机制压实责任促整改方面,我县坚持“领导包案制”,由23位县政府有关负责人分100余批次赴26个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单位)现场督战,并对问题整改实施清单化管理,县委督查办、县政府督查办、县环保督查办加强督查督办。同时。针对督察反馈的问题,建立了“整改责任单位负责人-核查组-督导单位负责人-县政府分管负责人-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五级签字背书,压紧压实各级整改责任。

  在聚焦重点问题综合施策抓落实方面,我县进一步加强了对榨菜废水规范治理,通过建立大数据管理平台、新建2座榨菜废水处理厂和合理规划发展榨菜产业等措施,形成了榨菜腌制经营户收购、腌制、废水起池、运输、处理全流程闭环管理,减少废水排放量;进一步强化对乡镇污水处理厂超标问题整治,目前已完成14座乡镇污水处理厂技改扩容、2座规范运维,以及新建乡镇雨污管网50公里,疏通管网约20公里等措施,补齐了污水处理能力短板,完善了污水管网建设;进一步推进拓凯公司解决污染扰民问题,制定了《关于提速拓凯公司环保高质量整改工作方案》,5大类18项整改措施全部完成,全面整改了拓凯公司雨污分流、厂区异味、跑冒滴漏等问题,厂区环境全面改善。

  在推进系统治理方面,我县统筹实施流域环境综合整治,不断夯实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城镇二三级污水管网建设200余公里,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58座、垃圾转运站28座、污泥干化处置设施1座,完成129个行政村环境连片整治;严厉打击违法排污,通过开展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专项行动,去年以来排查点位3051个,发现问题37个,完成整改35个,立案查处涉水环境违法行为17件,罚款143万元,移送公安机关1件。专项整治养殖污染,关闭禁养区养殖场270家、治理畜禽养殖场658家;出台《垫江县水产养殖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建成尾水治理设施72家。定期监测通报考核,坚持结果导向,每周监测并通报水质情况,倒逼责任单位加强整治。通过系统整治,全县47个乡镇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龙溪河水质从2016年的Ⅴ类改善至2020年稳定达到Ⅲ类。

  下一步,我县将持续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不断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持续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主办单位:垫江县融媒体中心

        总  监  制:夏传涛

总  编  辑:周亚飞

责任编辑:周旭

编       辑:李菡萏

记       者:王林伟   通讯员   程小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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