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司法部印发决定,对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进行表彰。我县新民镇司法所所长、新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谢兴琼被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据了解,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推进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司法部对近年来积极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和涉疫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重要贡献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进行了表彰,共授予全国300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995名人民调解员“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其中,我县新民镇司法所所长、新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谢兴琼被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谢兴琼自1996年参加工作以来,一直扎根基层,始终以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立足岗位,服务基层,每年调解纠纷500件以上。特别是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她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和涉疫矛盾纠纷化解,闻令而动、忠诚履职、专业敬业、无私奉献,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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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者:王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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